領袖生章程

 

甲.領袖生應是學生的模範,同學的領袖;
領袖生應是貫徹校規的權力代表;
領袖生應是學校職員、維持紀律的好助手;
領袖生應是正義、樂於助人和服務的人;
領袖生應是自己必先嚴守校規,也必會小心運用他的權力。

乙.領袖生的職責:

  1. 管理早會秩序;
  2. 管理遲到者秩序;
  3. 協助各班主任管好各班秩序;
  4. 小息時巡邏或站崗;
  5. 維持膳堂秩序;
  6. 留心儲物角秩序和安全;
  7. 幫助有需要同學;
  8. 維持全校良好秩序;
  9. 即使在非當值時間,亦能盡領袖生的職責。

 

丙.領袖生的誓詞:

    “我立志效法基督的愛心和公義,隨時隨地,維持秩序,以公正和無畏的精神協助老師,服務學校,作同學的好榜樣,此誓。

丁. 執勤指引:

  1. 隨時隨地佩上領袖生襟章,讓同學得以識別,亦方便隨地執行職務;
  2. 當值時必須佩帶紅臂章;
  3. 巡邏領袖生當值時,必須帶備記名簿,做好維持秩序,執行校規的工作;
  4. 當日須當值之領袖生若缺席請假,請於當天早上打電話,告訴有關負責老師,以便編排替更;
  5. 注意自己的儀容舉止,隨時以身作則,做個好模範;
  6. 工作時切忌飲食或相聚談笑;
  7. 對犯規者要用友善態度勸止;遇屢勸不聽者,應記下其班別,姓名交領袖生長或老師處理;若事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訓導老師;
  8. 如遇同學未穿著整齊校服,即記下其班別,姓名交給訓導老師;
  9. 如遇同學疰a公物,即帶此人往見訓導老師;
  10. 如有同學看不良書報或漫畫,應先給予口頭警告,及沒收其書刊給訓導老師;對不理警告者,應記下其班別和名字交訓導老師或班主任跟進;
  11. 對抄功課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並收下其功課,帶他前往見訓導老師或科任老師,以作跟進;對不理警告者,可記下其班別及姓名,交給訓導老師跟進;
  12. 在路經的地方,如看見電燈、水喉、課室門沒有關好,應順手關上;
  13. 一般領袖生有權在上課鈴響過後稍後才進入課室上課,以便有時間將仍在走廊逗留的同學請進課室;
  14. 執勤完畢後,立刻返回自己的上課地點。

 

戊﹒在輪值崗位所負責的工作
1﹒在校門站崗:

  1. 當值日回校後先到大門口簽到(書包放在會客室內);
  2. 引領訪客往見校務處職員;
  3. 待早會鐘聲響後,即派發遲到紙,督促其登記及引領其到校長室門外排隊;

2﹒在儲物櫃站崗︰

  1. 早會前十分鐘,學生不得到儲物櫃取上課用品;
  2. 午飯點名鐘聲後,學生不得到儲物櫃取任何東西;
  3. 陰雨操場內不許玩籃球、足球和排球及做功課;
  4. 如有違反者,領袖生必須立即阻止同學開儲物櫃取東西,如有不聽從指令,請記下他的名字或儲物櫃號碼,交給黎博文老師跟進。
  5. 填寫「儲物櫃書面警告」及於當天放在點名簿上,讓班主任代派。

3﹒在食物部當值:

  1. 不許同學帶食物上樓及在梯間進食;
  2. 提前三分鐘提醒同學停止購買食物及儘快返回課室或到操場列隊上早會;

己. 班領袖生的責任:

  1. 早會前5分鐘督導同學列好隊伍等候老師點名;
  2. 早會進行時不許同學交談或看書;
  3. 在早會進行時,在班隊間巡邏,及檢查全班同學的校服、儀容、飾物和頭髮,違規者予以勸告及記

名,督促翌日要改善妥當,情況嚴重者,則報告班主任或訓導老師;

  1. 早會後帶各班上課室,途中要維持秩序;
  2. 維持課室秩序直至老師到來,如鐘響後老師仍未到達,應著男班長去找老師;
  3. 午後點名前亦提前5分鐘到課室維持秩序,等候班主任來點名;
  4. 上週會時帶隊上禮堂,班領袖生必須清楚行進路線和上禮堂的先後次序。

庚. 領袖生的權限:

  1. 有權向不守規則的同學提出勸告或警告;
  2. 有權向違規同學要求出示學生證,以便記名或扣留,轉交訓導老師;
  3. 有權扣起抄功課者的作業轉交老師;
  4. 遇同學嚴重觸犯校規,領袖生有權帶該學生往見班主任、訓導老師;
  5. 有權請班長將違規學生的名字及事由記在「個人課堂表現紀錄」上;
  6. 領袖生可按領袖生懲罰指引處理違規同學。

辛. 對領袖生的處分:
1.領袖生被罰留堂三次或被記缺點一次,導師會給予口頭警告,經警告後再犯,則停職兩星期;
2.領袖生所犯事情若較嚴重(例如:偷東西、吸煙、打架、逃學、對老師不敬等),則會受到停職一個月,甚至革除資格的處分。

壬. 對領袖生的獎勵:
1. 領袖生是一種榮譽;
2. 盡責的領袖生,每學期可得優點,以示獎勵;
3. 表現出色的領袖生將獲升章,以示嘉許;
4. 領袖生每學年可獲頒嘉許狀;
5. 領袖生的經驗和資歷對將來升學、就業、處世和做人都有裨益。